法律, 國家和法律
證人和受害者的考試
證人和受害者的審訊是一個程序性的對話,其中的調查發現有關犯罪情節所有有趣的事實過程,然後捕獲報告中的所有信息,以繼續使用它作為犯罪嫌疑人的有罪證據。 這些人被傳喚作證只需要通過一個地方工作或學習的管理轉移到他們個人或公民獲得的數據議程。
見證
呼籲程序談話調查只提上日程,其中規定了哪些人一定要來的原因,他不出庭的後果。 一位目擊者是誰知道被調查的罪行的情況下,一個人。 之前市民會作證,他應該被警告有關虛假信息的責任。
訊問證人可能不會持續超過四個小時,所以你需要一個小時休息。 之後,研究人員將能夠繼續發揚與一名男子交談。 還應當指出的是,這些人投票不能持續一天超過八小時。
證人的訊問可以在一名後衛的情況下進行,並沒有補救的幫助。 此外,誰沒有滿16歲的人,應僅在其父母或教師的情況下詢問。 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可以提供建議和幫助,以正確地回答調查人員的問題。
誰沒有達到十四歲訊問證人,必然在老師的存在下進行。 此外,這些人不警告有關偽證的責任。
證人的訊問結束後,他們必須仔細檢查每一個協議頁面,然後把你的簽名。
在法庭上,
在這種情況下,證人審訊將不再是一個談話,因為他還要嚴格回答一些與會者提出的問題。 在此之後,將記錄在數據讀數聽證筆錄。 一個人開始回答問題之前,它被警告有關虛假信息的責任。 然後,與本司簽署它。
在法庭上證人的訊問開始於過程的另一邊,根據他被邀請作證。 作為一項規則,後受害人已經回答了律師和檢察官的所有問題,它是由。
在庭審證人的訊問應當在這樣別人誰來抓為此市民不聽他的證詞的方式進行。 因此,他們在房間裡一個叫一個,而其他人都在走廊等候。
請願書
它既可以在階段是有用的 初步調查 ,並在法庭上證明被告人,反之亦然的清白。 在這種情況下,既可以是口頭和書面陳述。 在第二種情況下,這樣的請求必須在協議進行。
要通過的聲明如下完成。
_____________身體的名稱(法院或ATS)
發布_________________
律師_______________
本人代表_____________
對證人詢問的應用
在_________(身體的名字)是病例數____ ___________犯罪的指控公民_______的刑法第。 情況可能是有關的人的__________防禦的調查和審判可以確認證人__________。 我問他叫了議事日程。
律師__________(日期,簽名)。
倘以任何理由對證人的詢問應用程序不會得到滿意的人員為它的目的是,有可能提出上訴法庭拒絕這樣等上級主管部門。
受害者
在這種情況下,受害人應誰已造成侵犯他的犯罪的身心痛苦自然人。 根據法律的規範,研究者只能假設該人已因犯罪嫌疑人的意圖的遭遇,並證明這一事實只有法院的權利。 此外,受傷的公民的任何階段的一部分,可以在等待的情況下完成必要的文件精神損害賠償的索賠給他。
所謂的問話只議程,其中的日期和時間,以及他所必須調查之前出現的受害者。 這份文件是考慮到人的收據表明其收到的日期。 倘若受害人不在家,議程是提供給他的家庭的任何成員的成人。 此外,該文件可以通過一個地方工作或學習的過程中得到傳遞給受害者。
如果公民不能一個很好的理由來調查,你需要告訴它,否則它可能會受到拘留。 該規則同樣適用於誰是傳喚訊問的情況一樣證人的人。
需要與受害人程序對話主要涉及的事實,調查已經能夠在未來依靠給他的證詞,並把它們作為對被告不利的證據。 在相同的客觀原因進行詢問作為證人公民誰是或可能對完美的犯罪執法機構解釋。
未成年人
在刑事案件的證人,尚未達到18周歲的審訊只能在老師的存在下進行。 這是必要的,以確保與調查員打交道時的小將還沒有經歷嚴重的情緒緊張。 該規則同樣適用於未成年人的受害者。 在這種情況下,詢問可能存在的法律代表。
在同樣的程序性對話有其自身的特點:
- 誰是16歲以下的人不能被追究提供虛假信息承擔責任;
- 聽證會的調查,可以閉門。
順序
證人在法庭問話之前,法院將刪除過程中的休息,他們期望在走廊裡打電話。 在這種情況下,證人的聯合作證被禁止。 唯一的例外是,其中在通知邀請法院公民的數據,有顯著差異的情況。 然後,他們可能會花對抗,以找出他們說的是實話。
你花費在會議刑事案件訊問證人前,法官詢問證件,證明該人的身份,然後檢查他的話中的信息。 然後,一個公民的跡象局局長為虛假信息的過程的警告消息的刑事責任。
在所有的手續都得到遵守,開始詢問證人。 刑事訴訟法也規定,會議主持者應在某些方面它是被告的人找出來,是不是最後他的親戚的。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市民可以利用憲法第51條,並拒絕作證。
秘書應在報告中記錄的所有信息。 過程中,各方提出反過來的問題,開始檢察官,如果受到邀請,將證人作證中 受害者的辯護。 然後提出問題的倡導者和法官。
保護服務
每個證人可能使用的服務有經驗的後衛,以更快,更準確地作證,不要在調查的問題混為一談。 這就是為什麼誰首先與執法機關緊密遇到的人,可能會有點混亂,此外,他不知道如何在什麼調查的問題需要給予的犯罪情節正確和完整的答案一個程序性討論的行為。
證人的訊問過程中律師享有的一切權利後衛,他可以建議他的客戶提出書面意見,其中必然包含在協議。 此外,隨著調查的許可,公民有提出問題,以澄清正在調查該案件的所有情況的權利。
律師會解釋給證人他的權利,包括位於讓步的情況下如實作證的責任,將在審訊前心理準備了。
此外,刑事訴訟法典明文規定辯護律師的過程中參與討論與目擊者稱,除非,當然,他們需要他的幫助。 在實踐中,經常會發生,是因為律師的服務是相當昂貴的,而不是每一個證人能買得起他們,特別是如果你有特定的需求。
地方
通常引起質疑證人只有議程以及進行所有政府機構 的調查。 由於執法系統的代表,他很少提供了他的辦公室之外的人聊天程序。 在審訊過程中,重要的是,沒有一個旁觀者是不存在的,你必須看到它,所有的話語都記載於會議記錄。
研究人員確定了證人後,他解釋說他的所有這些只有在犯罪的架構,使案件的真實解釋的權利和義務,並在必要時使用 的項目。 51 憲法。
問題單獨詢問程序的人,沒有其他人存在,如果還有人在辦公室,那麼就應該在審訊時全身而退。 遵循之後完成他給讀出證人,誰把他的簽名,能與他相識已完成報告的審訊。
時間
通過調查證人的提問不能超過四個小時。 之後,你需要做的休息和食品休息,那麼你就可以繼續。 總體而言,審訊可能不會持續每天超過八小時。 因此,如果有足夠大的情況下,正在調查,並要求在某些方面的解釋,研究者應邀請證人傳票在第二天作證。
調用稅
不幸的是,不僅執法人員可以與案件證人進行了程序性討論。 賦有同樣的權利,稅收督察。 在這種情況下,過程調用無處拼寫出來。
只有一個明顯的證人在稅收質疑需要他個人的存在。 因此,誰被邀請到程序性討論這些機構的公民,預計將在指定的地址到達,並在適當的時間來解釋必要的情況下,被調查的罪行。
在這種情況下證人的議程可以親自提交或掛號郵寄。 在這個不露面,在沒有充分理由的稅收規定來看,它可以被罰款一萬盧布的數額處罰。
如下這裡進行證人的審查過程:
- 第一公民意識到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可以利用憲法第51條,並拒絕作證,但只有當它屬於在法律規定的人員的類別;
- 審訊報告任何人員填補,不僅要檢查,誰經常與某些企業或組織的工作;
- 顯示的所有數據和地方的程序性討論的文件完成後,該人問它知道進攻,這也應該記錄在紙上的情況。
當完成了調查,公民必須驗證所有提供的信息和符號。
誰可以成為證人
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誰知道暴行任何公民,有權利去警察局報案。 這就是為什麼證人可能只是一個人,被告人的親屬誰不是,以及擁有的信息,這是在案件的調查至關重要。
應該記住的是偽證是受到法律懲處,所以你需要報告只有真實的信息。 這條規則並不適用於誰是未滿16歲的人。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你可以毀掉一個無辜的人。
議程
審訊的案件的證人每次調用公民必須適當地設計。 否則,這將是非法的。 但是,沒有這樣的缺課的效果不會有。
它的組成如下:
公民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於_________________
議程
按照中共的第188條,你一定要來調查時,ATS ________ ______________在刑事案件數___________作為證人作證。
一個需要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在不出現在指定時間內沒有一個很好的理由的情況下,你將受到拘留,按照藝術。 113刑事訴訟法。
調查___________(日期,簽名)。
先決條件
通常情況下,在實踐中,他們很少見了。 雖然定義在程序性討論證人或被害人的出場時間,有以下幾點值得考慮:
- 調用該證人在方便的時候最好做了他與他建立一種心理上的接觸,這將是富有成效的工作至關重要,並迅速解決犯罪的;
- 這是沒有必要邀請人的時候,調查員很忙,所以不要讓他等待太久審訊在走廊裡,他累了,回答提出的問題時,注意力不集中;
- 這是沒有必要傳召的證人在一天,所以他們不能相互通信。
首先是總是需要採訪那些誰不感興趣的情況下的結果,可報告有關他們知道的情況下,事實最完整的信息。 此外,研究者必須排除串通的可能性與被告公民,如果他是在大 軟禁。
舞台
訊問證人和受害者包括一些初步的要點。 換句話說,它由三個階段組成:
- 準備;
- 關於自由的故事。 發生了什麼事;
- 對這些問題的答案。
執行程序對話之前,研究者應當澄清所有關於一個人的年齡信息,工作地點或學習,教育,再表達自己的權利和責任。 溝通必須在一個低沉的聲音。 因此,執法機構的代表應盡可能地將所有必要的信息的人受到質疑。 從而設置了他心理上的接觸,這是與證人和受害者良好的工作的重要條件。
與市民進行初步交談後,有必要讓他講述了犯罪情況知道。 在這一點,不要問他而言太多的問題,正確的。 否則,人可能本身被關閉,並就案件不完整的信息。
如果人的故事給了調查人員,他給所有的協議,那麼之後你就可以開始詢問證人或被害人,更主要的,他們不暗示,不透露自己向調查人員的問題。 得到的讀數進行檢查,所以你需要指定所有數據及其來源。
之前你問下一個問題,研究者必須找到這個人,他被問他是否明白。 因為如果一個人不知道的給他帶來的信息的本質,他將不能夠給出正確的答案。 另外,不要急於與這些問題的答案的公民,並提供一個機會,記住並分析所有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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