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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爾氏法則

尼爾斯·玻爾 - 著名的丹麥科學家誰首先證明了物理和原子的經典定律不兼容問題。 在這方面,他介紹了兩個假設,今天被稱為量子玻爾假定。 它們依賴於原子的模型,曾提出 E.盧瑟福, 根據哪一個(原子)具有類似於宇宙的結構的結構:電子的原子是在繞固定顆粒的連續運動-細胞核。 在第一時間,該模型被認為是理想的,並全面地描述和解釋所有與原子連接的實驗。 但是,後來人們清楚地看到了答案約原子和它的穩定性存在的事實問題,這種模式是不能夠。

根據行星模型,圍繞固定芯電子的運動必然是通過電磁波,其頻率等於圍繞中心帶負電荷的元件的轉動頻率的發射伴隨。 作為一個結果 - 電子能量應該繼續下降,這反過來又導致其更大的吸引力的核心。 然而,因為經驗表明,這是不會發生。 原子通常是穩定的系統,生存長時間未暴露在外界的影響。 輻射原子可提及的離散的,即 間歇性的,這當然,指出研究的週期,而不是它的持久性的事實。 換句話說,研究人員得出結論說,為了利用物理學的經典定律來解釋電子的存在是不可能的。

僅在1913年,通過允許解釋的示例玻爾假設引入 的氫原子 輻射能量電子的原理。

玻爾得出的結論,是通過經驗的時候許多科學家證實。 在其假設的基礎上創建它的整體理論,後來成為一個特例量子力學。 玻爾氏法則如下:

1.核系統輻射能量,通常被稱為恩,而只有在量子態。 否則(在原子的穩定狀態時),能量不會被釋放。

在這裡,穩定狀態是指在特定的軌道電子的運動。 儘管加速運動的實際可用性, 電磁波 不發射,只有原子具有量子能量值。

2.第二個假設,通常被稱為頻率的規則指示的原子的從一個狀態到另一個的轉換(通常在靜止的量子)伴隨釋放或吸收能量。 這個過程在小部分進行 - 量子。 它們的值對應於狀態之間的能量差過渡之間實際發生。 第二假設允許計算靜止狀態的已知能量氫的輻射頻率的實驗值。

玻爾氏法則是用於說明光和氫顆粒的排放的吸收是有用的。 實際上,由此證明,一旦他們的玻爾自己的發現。 玻爾氏法則已使現代科學家構建氫光譜的理論。 值得注意的是,該光譜下一個元素的定量理論 - 氦 - 證明是實際上不可能。

然而,玻爾氏法則 - 物理學,它把一個強大的磚在量子理論到今天的基礎是最重要的意見和結論。 特別是,有可能構建基於虛幻一個經典物理學數據做光的吸收和發射的理論。

玻爾氏法則允許注入新的生命經典力學。 為了這一天,他們在量子力學方面仍具有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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