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與社會哲學

原因和結果 - 是一個邏輯關係。 標準和實例

會有什麼後果? 這是“因果”,其中第二是第一的結果之間的邏輯關係的首要部分。 這個哲學概念,動作(或不採取行動)的組合,將反應到它。

例子

  • 吸煙會導致肺癌的發展。
  • 摔斷了胳膊。 醫生把石膏。
  • 首席很忙。 他的秘書了該消息。
  • 我按下了開關。 燈都亮了。
  • 久坐的生活方式會導致肥胖,心臟和關節問題。

標準

原因和結果 - 這是必須滿足三個基本標準的態度。 其中之一 - 一個臨時的主要原因。 例如,首先你需要把水在火上 - 分子開始移動得更快,然後將水煮沸。 煮沸 - 附送刻錄機灶具安裝水箱的結果。

此外,如果有一個原因必然發生的後果。 因此,在不存在後者而不是結果; 這兩個事件的參數是成正比的。 例如,當寶寶哭了響亮的聲音; 如果您聽不到聲音,孩子沒有理由哭泣。 在這種情況下,結果 - 它是外部事件孩子的情緒反應; 更加激烈的情況下(即,聲音越響),更害怕寶寶。

第三個標準是模糊的。 近代哲學說,因果 - 它是不能被未列出的任何其他因素來描述一種態度。 如果寶寶哭鬧沒有明顯的原因,他可以要求食品或需要換尿布,或打電話給他的母親。 但從理論上說,完全由因果條款揮舞,這是無法確定究竟為什麼孩子此刻的難過。 該比率只經由連續性和因果的時間預先確定評價。

Similar articles

 

 

 

 

Trending Now

 

 

 

 

Newest

Copyright © 2018 zhtw.delachieve.com. Theme powered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