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 農業
在農業領域的類型蘇聯財產,或有什麼區別從農場農場
社會主義制度崩潰。 今天,在各個領域 的私有財產。 農業生產的集體和國家體制在歷史上已大不如前。 它已超過自那時起15年。 現代的人誰沒有住在蘇聯,不理解的集體農莊農場之間的區別,有什麼區別。 我們將嘗試回答這個問題。
該農場是從農場有什麼不同? 唯一的區別是在標題?
至於分歧,從法律角度的差異是巨大的。 如果我們講一個現代法律術語 - 是一個完全不同的組織和法律形式。 大約是這樣,現在是什麼公司的法律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和MUP(市統一企業)之間的差異。
國營農場(蘇聯經濟) - 是一個公共機構,所有這些生產資料屬於他。 由地方執行委員會任命為董事長。 所有工人都是政府僱員,收到合同規定一定的工資,並視為公共部門僱員。
集體農莊(集體農莊) - 是一家民營企業,儘管它可能在沒有私有財產的國家聽起來有點荒謬。 他被形成為聯戶許多當地農民。 未來的農民不想,當然,放棄自己的財產用於公益用途。 關於志願協會不能走路和說話,除了那些農民誰沒有任何東西。 他們,相反,很高興能進入集體農莊,因為它是唯一的出路,他們的時間。 集體農場場長名義上由股東大會任命,其實,像農場,區執委。
真正的差異是否是?
如果您在從農場不同的農場時問一名工人的生活,答案是明確的:絕對沒有。 乍一看很難不同意。 與集體農莊和國營農場將其農產品出售只有一個買家 - 的狀態。 或者更確切地說,正式農場只是給了他所有的產品,並在集體農莊他們買。
有沒有可能把產品賣給國家? 很顯然,沒有。 國家分配強制採購的數量和商品的價格。 銷售,有時變成了自由更改後,集體農莊幾乎所剩無幾。
國營農場 - 企業預算
模擬的情況。 試想一下,今天的狀態重新創建經濟和法律形式。 國營農場 - 國有企業,所有工人 - 公共部門員工薪水官方。 集體農莊 - 一些生產商的私人協會。 從農場農場有什麼區別? 法律屬性。 但也有一些細微的差異:
- 狀態,以確定有多少人會購買該產品。 此外,禁止出售給別人。
- 費用也由國家決定的,也就是說,它可以購買的產品以低於成本的損失給集體農莊。
- 政府沒有義務支付工資和集體農民關心他們的福祉,因為他們是業主。
我們提出這樣的問題:“誰實際上是更容易生活在這樣的條件” 我們認為,農場工人。 至少,他們是由國家的隨意性限制,因為對他來說是完全正常工作。
由於形成集體農莊和國營農場
為了更好地理解從農場集體農莊之間的區別,你需要弄清楚它們是如何形成的。
第一場是由於形成:
- 大原地主土地。 當然,農奴制被廢除,但大型企業 - 過去的遺產,機械加工。
- 在以前的富農和中農的代價。
- 大農場,被強佔後形成。
當然,剝奪的過程集體化之前發生,但它是那麼創建的第一個公社。 他們中的大多數,當然,破產了。 這是可以理解的:在勤奮和熱心的“富農”和中農的地方招募了窮人,誰不希望工人,不知道如何工作的。 但是,這些誰仍然住在集體化過程中,形成的第一國營農場。
除了這些,還有在集體化的時候大農場。 一些倖存奇蹟剝奪的過程中,其他人已經在我們的歷史上,這些悲慘事件後發展。 他們雙雙回落下的新工藝 - 集體化,即財產的實際徵收。
集體農莊是由於許多小型私人農場的“統一”形成為一個大的。 這是名義上的財產並沒有被取消。 然而,實際的人成為受他們的財產的狀態。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幾乎共產主義制度在稍微修改的形式返回給農奴制。
“集體”的今天
因此,我們已經回答了從農場農場有什麼區別的問題。 自1991年以來,所有這些形式被淘汰。 但是,不要認為他們是不實際。 許多農民也開始凝聚成一個單一的經濟。 這是同一個農場。 只是,不像前輩們的社會主義,形成在自願的基礎上,例如農場。 而且他們被迫以低價出售給國家的所有產品。 但今天,相反,是另外一個問題 - 政府沒有在他們的生活產生干擾,並沒有從他身上任何真正的幫助,多年來,許多企業無法獲得信用義務的債務了。
我們一定要找到一個中間地帶,其中國家將幫助農民,而不是搶劫他們。 然後,我們面臨的將不是糧食危機,並在產品說明書商店的價格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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