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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國家:神話還是現實?

根據我國憲法,俄羅斯是一個世俗國家。 因此,根據這個概念既不宗教不能被設置為普遍。 還對俄羅斯聯邦關於宗教理由成立的任何社團的基本法第14條第2款,是憲法面前人人平等。 這似乎是一切都簡單明了。 但更多的時候聽到的事實是,在我們國家,教會和權力有直接的,明顯的關係,這是違反法律的輿論。 真的是這樣嗎?

世俗國家 - 的狀態(在一般意義上),其中政府和建立在不干涉的原則教會之間的關係。 擴大概念可以說是宗教團體不能執行任何職能的政府,分別把他們趕這個責任不徵收。 與此同時,政府機構不應該在宗教社區,當局不干涉內政,等等。此外,一個世俗國家禁止工會參與選舉,任何形式的政黨,政治運動的活動,形成以政治理由。 沒有人有權利用其權力來施加特定的宗教或哲學的人。 一般來說,禁止設立任何宗教組織在國家和市政結構。

世俗國家,反映了原則分離的學校和教堂。 在宗教的所有培訓計劃創建一個獨立的宗教教育機構,公共和私人學校同意與教師和家長。 學生必須放棄這門學科的研究沒有解釋的權利。

向右 宗教自由 反映了世俗國家的原理如下:沒有宗教不能普遍有效。 一個人的不同的宗教形式強制強制侵犯了他的權利。 一個人有選擇自己去實踐,以祈求神靈的權利,以及如何。 此外,對於一個人是無神論者的權利。

但是聯邦法律,這也被稱為社團,並說有“特別有價值”的宗教,如基督教,佛教,猶太教等。 這是違背憲法的,因為它是可能的追查。 根據法律規定,這些宗教塑造了俄羅斯社會的歷史傳承。 這也是說,在這種組織必須是10人以上,而每個人都有的權利,宗教信仰自由孤單。 儘管政府無權影響教會事實上,國家有助於形成宗教組織和支持他們(提供財政援助,解決與稅收和其他福利的問題)。

所以,回到正題,俄羅斯 - 一個世俗國家? 近年來,常與教會據稱要篡奪世俗當局的事實連接表達了對俄羅斯東正教會的活動表示不滿。 即使在 彼得一世 形成的觀念,教會-它是一個宗教機構,但在1917年的整個系統被完全摧毀。 儘管上個世紀的所有事件中,教會仍然對國家和人民特定的(雖然是間接的)影響,這一點是不可否認的。

世俗國家具有相反的系統 - 政教合一。 如果第一個宗教是根本,第二功率是根據教會的層次結構。

要談的是,如果符合該國的憲法秩序,是相當困難的。 我們生活在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就是一個多種宗教的可以達到任何數字,這就是為什麼一個單一的意識形態強加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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