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養心理學

衝突沒有理論也不是絕對的

衝突 - 人與人之間出現的時候,當他們決定在社會和個人生活中某些問題的衝突。

單詞“衝突”是源自拉丁語,意為“碰撞”。 社會衝突 - 一種社會現象。

衝突的一般理論

有條件分配兩種方法來定義:

  1. 它側重於當前的行動。

  2. 它著眼於行動的動機。

對於第一種方法的追隨者可以通過R.麥克,R.斯奈德,這給相對狹窄的定義來考慮,考慮到衝突唯一的社會互動及其成員,其中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和價值觀之間。 在這種敵意,競爭,競爭,等等。 他們把他們作為衝突的根源。

第二種方法的代表是達倫多夫,誰強烈反對這種狹隘的做法。 他認為,衝突還應該包括心理狀態和不同類型的碰撞。

衝突的理論的貢獻顯著從馬克思好評。 他發展了衝突的理論,以及在社會不同階層之間的模型開發的矛盾。 卡爾·馬克思被認為是衝突的理論的奠基人之一。

從辯證主義意味著以下論點:

  1. 資源分佈不均,社會群體之間的緊張關係就越大。

  2. 下屬都知道自己的利益越好,越懷疑他們悄悄資源分配。

  3. 佔主導地位之間的更深層次的差距 社會團體 和奴隸,更強將是一個衝突。

  4. 暴力衝突,越有資源的重新分配。

有衝突的理論 齊美爾, 根據這是必然的,這是無法避免的社會衝突。 如果把馬克思主義作為一個基礎“的優勢 - 服從”是美爾 - 解離和結合的過程中,呈現社會不可分割的過程。 衝突的來源,他不叫只有利益上的衝突,而且敵意的表現,在人最初承諾。 齊美爾區分愛與恨是影響衝突的最強因素。 論文可以從他的教導來分離:

  1. 在參與衝突的社會團體越多的情緒,越有衝突。

  2. 更好的分組群體自身的矛盾尖銳。

  3. 矛盾越強,高的參與者的凝聚力。

  4. 衝突發生時涉及它,更少分離的情況下組中更加嚴重。

  5. 衝突時,它成為目的本身,如果你超越個人利益更加尖銳。

衝突達倫多夫的理論考察了一小群的對抗,並在社會上,明確區分的作用和地位。

摘要達倫多夫理論:

  1. 越子組的組織都意識到自己的利益,衝突的可能性。

  2. 分佈式有關部門的獎勵越大,矛盾越尖銳。

  3. 如果下屬和引導小,衝突尖銳之間的移動性;

  4. 下屬的日益貧困化加劇衝突。

  5. 較小的是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對抗暴力。

  6. 衝突尖銳,更多的變化會引起,和他們率會更高。

理論 社會衝突, L.科塞是最廣泛的。 由此可見, 社會不平等存在於任何社會,社會心理不滿的成員,個人和群體之間的緊張關係-上述所有,因此,進入社會衝突。 類似的情況,可謂事務的真實狀態之間並在其間的應力狀態,為代表的社會群體或個人。 社會衝突-對價值觀,地位的鬥爭中,佔有 權力資源, 其對手壓制或摧毀對手。

在社會衝突理論的分析引出了以下結論:

  1. 衝突 - 在不同類型的活動有衝突,並克服它們。

  2. 競爭作為一種特殊的對抗可以通過衝突相伴,或許不是,但使用的道德律鬥爭的形式。

  3. 競爭可以安全地進行,並可以在衝突走向。

  4. 比賽 - 和平型的角逐。

  5. 作為敵對的意願對抗,內部安裝並不總是存在。

  6. 危機 - 系統的狀態,但它並不總是由衝突之前。

但沒有上述理論不能被認為是絕對的或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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