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人權法案

歷史知道了很多的文件,簽署這些都影響整個國家。 其中重要的幾個法案,由英國和美國,這將是討論簽署。

比爾在英國

1689年權利法案 - 憲法的行為,這是由英國政府通過,並從根本上影響了道路議會君主制在國內的發展。 他成為了一個法律表達的光榮革命,導致從寶座上被廢黜詹姆斯二世斯圖爾特,是由新君代替- Vilgelm㈢Oransky。 為了避免對新政府的起義,國王同意人權宣言,舉行1689 2月13日簽署。 通過這個文件,君主承認上議院和下議院,後來又在其基礎上成立人權法案。

比爾影響了國王和人民?

主要創新點在與君主的權力比文件中提到,和誰現在已經向議會提交的行為。 國王被剝奪了機會,廢除議會的有關處罰的法律,並暫停其他法律沒有議會的同意。 這導致了這樣的事實,國王不再擁有在立法領域的最高權力機構,此外,其在司法領域的權力更加有限。 我們也被引入於冠和教會之間的相互作用嚴格的限制。 由於進入該法案的力量是一個君主無法徵收人的需要和軍隊在平時維護稅,法院被關閉教會事務。 為維護王室和軍隊的所需資金,站出來的時間很短,因為它的君主被迫所有的時間來申請助學金。

還有什麼改變了比爾?

此外,得益於創新議會獲得更多的權力。 現在,國王不得不召集組織不低於一次少三種類型,成員和議會議員領取,雖然條件,但仍言論自由。 這些變化也影響了選舉法。 人權法案禁止考生忠於王位的參與。 此外,該文件宣布立案信訪的可能性,以及議會辯論的自由。 新法還規定在議會,這是在比例計算繳納稅款代表性的原則。 雖然在現實中的投票權也只給出了大資產階級和貴族。

比爾和司法機關

有關司法機關的權力的權利文件的特殊小節。 他們認為,法院不能用太高的抵押品,罰款甚至是殘酷的懲罰。 它不再是人工選擇陪審團的正當做法,這可以用來影響法院的判決。

然而,陪審團審判的能力有所提高,它已被證明是正確的考慮叛國認可的情況下任何侵犯。 但是,它被禁止,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甚至掛起的陪審團指控被逮捕。 因此,該法案旨在停止司法暴政。

人權法案沒有要求,但是,直接的議會政府,國王仍然有選舉和罷免部長和法官的權利,以及召集和解散議會的能力。 然而,實際的文件標誌著在英國推出了更新的政權的君主立憲制。

人權法案1791

這樣的標題是第10修正案, 美國憲法,在1789年通過,生效於1791年。 這是一個文件大大擴展了普通民眾的權利。 多虧了他,宣布言論,集會,出版,誠信為人,宗教自由,以及其他許多重要的公設的自由。 該文件成為了新國家的歷史,其提供的個人最重要的轉折點, 政治權利 和人民在美國的自由。 權利法案才得以結束君主和政府,這在中世紀早期在歐洲和專制的時代是非常普遍的絕對權力。

背景文件

新法案的主要規定是基於這個文檔上 的大憲章, 1215年在英國簽署,通過顯著限制國王的可能性。 個人的誠信 - - 文檔的最重要的一點人身保護法,這是在1679年5月27日簽署 - 在另一家英國的紙張首次正式。

獨立戰爭

之後的1688年革命中正式和其他權利和自由。 當獨立戰爭,一些類似的文件在美國簽署。 他們都以某種方式總結出來的事實,即它以前一直。 例如,權利法案弗吉尼亞州。 然而,在戰爭期間沒有提供獨立的對手保障權利。

聯邦互動

美國的人權法案有一些缺點。 因此,儘管聯邦當局現在有很強的實力,這個國家的公民沒有受到他們的隨意性保護。 因此, Dzheyms麥迪遜 提出一項修正案的一些修正憲法。 比爾生效法律僅在弗吉尼亞州,前11日的14所存在的狀態完全接受的時間和批准了在其領土上。 起初,他只當作是保護公民,聯邦當局的非法行為的法律。 因此,第14修正案,於1866年批准的,均衡的白人和黑人,這在以前是侵犯權利。 後來,在1873年,決定取消,認為這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在1925年,因為它發出命令,禁止各州創建限制或以任何方式侵犯美國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的法律它重新生效。

修改

該法案的最重要的點被認為是第一修正案,其中宣布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 這是在美國和公民的各種協會的右上角。 根據第二次修正,承認美國可能有民兵,人民必須保持和攜帶武器為自己的安全權。 圍繞這一點的爭論正在進行,因為自由銷售的對手試圖取消它。 第三次修訂,禁止居住在私人家庭的和平,今天更多不相干的時期士兵。 人權法案,特別是第4條修正案,保障財產和人身不可侵犯,即禁止執法機構搜查任何未經適當授權。 根據該文件的第5段介紹了陪審團審判,而人可以強迫成為自證其罪。 三隨後所有的修改直接相關的訴訟。 第九條款規定,你不能帶走人的權利,它已經擁有,而10日,反過來,認為國家的權利,還沒有被轉移到聯邦政府,將不受影響。

國際人權法案

這一系列的文件,總體這是確保所有的人在這個星球上的權利和自由。 在這些文件中所載的規則是有關聯合國人權國際標準的基本原則。 已經簽署了國際人權法案所有國家,承諾確保其公民的一些應提供給所有不受任何歧視同樣的權利和自由。

結論

所有文件上面提到的,這種或那種方式影響的人權現狀。 第一個法案,在英格蘭獲得通過,實際上標誌著一個議會君主制,允許限制君主權力的開始,實際上是民主道路上的第一步。 從這個角度來看更革命性的是美國的法案,這已經是保證人們不僅是社會平等的權利,同時也禁止任何歧視,但它尚未成為路徑自由社會的最後一點。 民主的巔峰之作,當然,是一系列在聯合國,這是基於之前創建的所有通過的文件,但也有,可以這麼說,在目前,這有助於他們提供在世界上享有平等的權利和自由,每個人提出。

Similar articles

 

 

 

 

Trending Now

 

 

 

 

Newest

Copyright © 2018 zhtw.delachieve.com. Theme powered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