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合規

責任對違反稅法的個人

責任違反稅法取決於內疚形式。 故意認識那些一直致力於由納稅人與他們的非法性的知識和不良後果的目的(未能提供回報逃稅;.非法使用扣費等)疏忽被認為是由納稅人承諾不非法行為的意識的犯罪行為,但它可以而且應該我知道其的(跳到 遞送報告的定時 不知不覺;錯誤應用殘留物和人)中。

根據稅法,對違反稅法的責任可能在某些情況下得到緩解:不利的情況下(生病,失去養家糊口的人,等等); 迫使任何材料,服務,或其它功能; 財務困境。 值得強調的是,上述列表是開放的,懲罰可以減輕,而在其他情況下,例如,具有損害的輕微量。 如果在程序的過程中發現,在至少一種情況下,減罪,細的尺寸應當由50%的至少減少。 對違反稅收法律責任不能適用於納稅人誰已經在下列情況下觸犯法律:疾病,由於其中一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行為的; 自然災害; 從IRS或其他當局收到忠實執行情況的書面說明。

什麼是 負責對違反稅法適用於個人?

對於 自然人 分配只有兩種違法行為: 未繳納稅款; 未能提供一個聲明。

截止辦理納稅申報明確的NC(第119條),和他們的無知不能免除賠償責任的納稅人。 由法律規定的時間限制,處以罰款屆滿後失效報告期不超過180天。 它的大小是相等的納稅額的5%至每月(完全和不完全)轉移,自從日期提交報告集,但繳稅總額不超過30%,且不得少於一百盧布過去了。 如果要被給定在其上聲明是一天,達180天以上,稅收總量然後納稅人將被充電30%; 每月(完全和不完全)的10%,最後的181個日子。

發生 補稅 由於他們的罰款平均徵收的不正確的計算,其量- 20%的未償還本金額。 故意是由40%的不付款處罰的。 在為同樣的刑罰   違反稅法不免除稅收轉移支付的納稅人。 應當指出的是,從個人誰是不是企業家罰款的恢復,只可能通過法院。

刑事法律責任 納稅人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是可能的:

1.大規模納稅規避 - 超過600萬盧布.. W代表連續多年,如果非上市稅的份額不超過1.8萬盧布總量的不到10%,或。 對於這些罪行以下制裁可以分配:從100到300萬盧布的罰款.. 或者納稅人的收入從一年到2年的期限內; 從4個月到半年拘留; 監禁長達Z-年。

2.大規模稅款的逃稅 - 大於Z.萬盧布。 連續三年,只要稅收不匯款的份額總額不低於20%,或超過900萬盧布。 罪行這個類別包括下列職責:監禁長達Z-年; 從200到50萬的罰款。擦。 或者納稅人的收入從1.5至H年的期限內。

刑事   責任違反稅收法律並不適用於誰犯有不法行為,第一次和已支付稅款,罰款和利息的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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