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國家和法律
訴訟
民法,刑法,憲法與行政:根據憲法司法俄羅斯聯邦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進行。
該案件由民事仲裁法規定。 因此,為解決案件的程序稱為民用或 仲裁程序。 民事訴訟-一個特定的,由民事法律規定和管理其所有成員,包括機構的表現活動的司法判決。
是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如下:
- 所有法院和法律面前平等;
- 通過法律不禁止的任何方式來保護自己的權利的能力;
- 到秘密的不可侵犯的普遍權利(個人和家庭),隱私,名譽和榮譽的保護
- 的機會,自己的語言的過程中享受。
該試驗 - 代表其獨立的部分,被組合組的程序動作的目的是實現某些目標的幾個連續的階段。
這些階段是:
- 民事案件的訴訟程序的啟動;
- 其為試驗準備;
- 法律程序 ;
- 法院命令的徵收;
- 在第二和監督情況的法庭訴訟;
- 在新(開)的情況下判決的審查。
聽力並不總是在實踐中通過所有這些階段去。 但前三個是強制性的,如果不需要,他們剩下的可能會丟失。
該試驗是根據由法律規定的條款進行的。 民事案件法律上被視為從申請之日起2個月後在此期間解決,治安法官 - 一個月。 有關案件贍養費和修復工作應在一個月內解決。
它應在其中的參與它的人一定提前通知法院進行。
審判開始的優點在一份報告形式的考試或審判長。 在此之後,繼續以確定申請人是否支持所有先前規定的要求,他們是否認識被告,以及指定是否不希望任何一方完成交易 的結算。
法院隨後審理原告,被告,並參與其第三方,以及其他參與這一進程。 這些人可能在其過程中詢問對方的問題。
如果應用程序繼續存在的偽造證據,法院可委任的專家。
審查證據後,主持會議的官員進行澄清過程的其他參與者,他們不是是否願意提供進一步的解釋。 如果這樣的語句沒有得到遵守,案情進行審查視為完成。
它完成了試驗訴狀,這是言論和他們的代表的情況下參與。 第一幕開始原告和他的代表,在他們之後 - 被告人和他的代表。 辯論後的最後一句話的權利總是提供給被告。
有這種類型的程序作為原告的; 特別訴訟的案件; 從公共關係的產生; 涉及外國人的案件; 挑戰的情況下由仲裁庭作出的決定,並發出令狀的強迫之下,這些法院的判決的執行。
該試驗旨在促使(只是按照條款)和民事案件的侵犯的權利,權益和自由的保護權,加強法治和預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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