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破產

要求,權利,義務:在自然人破產財務經理

不久前,俄羅斯政府通過了破產或破產的法律草案 NAT。 人。 這個過程是複雜的,多階段。 在承認公民破產的過程中,根據法律規定,應在財務經理參加。 什麼權力,他擁有和破產什麼樣的影響?

自然人的破產

這不是什麼秘密,我們許多人在銀行的貸款用於各種目的。 通常,在這種狀況下生活,其債務償還進一步變得不可能。 很長一段時間,問題是無法解決的 - 銀行起訴債務人,所涉及的現金收款人員。 在過去的一年中情況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經濟論據合併仲裁法院,通過一項法律,資不抵債或破產NAT。 人。

破產程序

三個階段在法律規定的程序。 這些措施包括:

  • 債務重組。
  • 一個人的動產和不動產的實現。
  • 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適用於仲裁法院宣布破產可以在公民本人,信貸機構或稅務機關。 債務金額將超過五十萬盧布。 自成立以來,該債務應進行90天。 程序應該做出的財產清單,對超過30萬,納稅,收入證明交易的文件的副本。

債務重組作為識別個人聲音的申請後推出的過程。 該屬性的實現,可以進行,如果債務重組沒有給出結果。 在這種情況下,公民宣告破產。 和解協議可以在程序的任何階段簽署。

財務控制的概念

財務經理由法院考慮破產公民的申請後,立即任命。 此人必須符合俄羅斯法律的要求。 管理潛在支持整個破產程序 - 從有關債務人的財產實現房地產信息收集 - 並作為一個獨立的實體,使雙方各自的位置的過程。

狀態

因此,財務經理個人的破產完全伴隨的過程,即是所有階段:

  • 它評估債務人的財務能力。
  • 與債權人進行交互。
  • 適當的控制滿足債權人的電流需求。

事實上,它的作用是參與承認他們在法庭上的位置表示的破產過程中的行動者之間進行調解。 此外,財務經理控制的公民過程的財產進行處置,並同意以符合信貸機構和債務人的利益,執行各種與它的交易。 提名候選人的權利有債務人和債權人的控制。 作為一項規則,經理,提出的債權人,主要是保護他們的利益。 因此,債務人有意義的選擇管理者,誰將會盡一切努力來捍衛自己的立場。

要求

按照 破產法, 也有由財務經理滿足的條件。 要求如下:

  • 缺乏個人動機和興趣,以及因破產或信貸機構的公民。
  • 由於職責財務經理的表現不當的缺乏尚未償還債項(物質損失必須由法院判決確認)。
  • 無犯罪記錄。
  • 沒有債務,這引起了啟動破產程序。
  • 沒有的暫停或剝奪依照聯邦法律履行職責的權利狀態。

管理者必須要有許可證才能開展活動,以及高等職業教育為經濟或法律等領域。 前提活動控制是被保險人在該過程中兩側的損害的責任。

財務控制的委任

財務經理在破產NAT。 人通常從法庭官員選擇。 在關於審議破產案件的公民應當指出的自我監管組織(自律組織)和特定的人誰將會擔任財務經理,但他的任命決定的聲明將由法院提出。 如果沒有應用程序的自律組織不考慮。 多哥,誰將獲委任,無法計算,因為經理是從組織的所有成員選擇。 債權人或債務人 - 需要注意的是正確的選擇CPO和賦予申請人具體人選是很重要的。

支付服務

在破產財務經理提供了一個收費的基礎上的服務。 公民,宣布自己破產,應為這些服務付費,並有義務作出司法存款固定金額 - 10000盧布。 這一數額是程序本身的成本。 還需要支付控制2%的金額償還債務或金錢在破產財產的過程中進行。 在債權人會議酌情薪酬的大小可以根據需要增加。 現金獎勵將在同一時間只有破產程序和興趣完成後發放 - 與對手和資金轉移到自己的賬戶結算完成後。 如果控制需要任何額外的服務債務人公民工資,這種行為將被視為非法。 破產人可向法院起訴。

正確的財務經理

聯邦 對自然人的破產法 賦予了一些財務控制,即權利:

  • 機會反對進入破產程序的當事人的要求。
  • 關於個人的動產和不動產,包括直接請求地方當局和政府的對象的信息集合的實現。
  • 債權人會議收集的,如果有必要的權限。
  • 有權監督破產債務重組計劃。
  • 的能力,從信用機構或類似的信息來源接收數據時,在本法規定。
  • 該銷售權的所有交易的財產,取消或維修。
  • 有權行使聯邦破產法規定的其他權利。

財務管理的責任

在管理一個自然人破產,並擁有多項職責,如:

  • 收集和債權人會議,由本法規定的組織。
  • 監測實施債務重組計劃。
  • 分析破產公民的財政能力。
  • 製作上進行每3個月至少一次活動,以債權人的報告。
  • 債務償還所欠債權人的控制。
  • 確定的情況下 蓄意破產 ,並採取適當的行動。
  • 審查和債務重組報告進度計劃的分析。
  • 在破產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破產互動的秩序

在自然人破產的情況下,財務總監有權訪問的所有信息來源又有著某種關係到公民個人的破產。 這些信息包括從登記,數據庫對動產和不動產和它的位置信息,以及財產權和債務人的義務,提取物。

破產公民的職責包括請求後15天內這些信息作進一步審議的財務經理提供。 如果此信息不可用破產,財務經理有權要求他們在法庭上的權利。

債務人有義務提供有關所有對象位於他的財產,動產和不動產。 隱藏從財務管理信息和障礙及其製備創造依法需要公民的責任。

如果經理已經收到有關商業,服務,金融,或其他受法律保護的信息,他不能透露。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這將導致民事或行政責任,並在某些情況下和刑事處罰,並應賠償。

是否去除財務控制的可能嗎?

刪除誰擔任財務經理的具體的人,也許。 這可以通過兩側作為破產程序的一部分,以去除決定是由法院批准產生。 在這種情況下,有一個替代品。 該倡議可能來自經理或自律組織。

原因去除可能的質量性能不足時:

  • 這一決定是在債權人會議。
  • 該法院命令是投訴處理的滿意,侵犯了他們的權利,損害或特定控制的動作損失的兩側。
  • 自我監管組織,暫停,因為觸犯了行政違法或犯罪的經理。

因此,財務經理 - 在自然人破產的過程中的一個重要人物。 他先後獲得有關債務人財產的所有信息。 因此,謊報數據是非法的。 法律,依法破產成立財務經理職務。 管理 - 參與破產一個獨立的人,提供僅在收費的基礎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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