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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法的真正權利。 真實權利的概念和類型
羅馬法從最深刻的古代就知道。 羅馬人是特殊的律師,他們的教義在自己的文明中倖存了幾十個世紀。 在立法制度的基礎上,歐洲國家幾乎所有的憲法都建成了。 羅馬法中特別具體的產權。 這個領域的許多概念在某種程度上被用於這一天。
什麼是事物的意思?
在“事物”的概念中,羅馬人比我們更有意義。 所以,它不僅包括物質對象的定義,甚至包括公民權利和關係。 事情被“Res”一詞所指定。 羅馬法律的所有財產權不僅僅是在物質意義上認識到民事關係和法律:這種教學廣泛地分佈在羅馬哲學家中,而羅馬哲學家往往是最著名的立法者(身體和非物質財產)。
事物分類
但是,不應該假設這個概念包括世界上的一切。 這是相當明顯的,所以沒有混淆。 那麼,財產法的概念是什麼呢?
首先是神聖法律的所有對象。 這包括所有的崇拜對象,包括物質和精神上的特殊價值。 每個寺廟的“事物”都屬於它所有的土地,所有的墳墓和雕像都獻給羅馬神。
其次,“人”,人的事。 它們分為兩大類:
- 公有財產屬於國家各類公民。 這些是劇院和體育館,公共市場,河流,湖泊,海洋。 羅馬法的真實權利可疑地與普遍接受的土地使用秩序相似嗎?
- 該屬性是私人的, 屬於具體公民。 他們分為較小的類別,但這並不重要。
羅馬法對這一領域負責什麼? 當然, 習慣法和法律,因為全民投票沒有這樣的權力。
事物擴展分類
所以,你清楚地知道,羅馬人有身體和無知的東西(他們寫在上面)。 但實際上,這個單位要寬得多,複雜得多:
- 留在流通中並從中退出。
- Manzipiruemye和nemantsipiruemye(一個相當複雜的概念,我們將在下面顯示)。
- 複雜簡單。
- 員工消費和未使用。
- 可能分裂的事物,以及不可分割的。
- 邊,主要。
- 通過通用定義和私有傳輸。
- 可移動和不動產。
- 而且,身體和無形的東西。
現在,我們將對這些概念進行一些澄清,並詳細論述了這些概念。 這是有必要的,因為羅馬的歷史與這一切非常密切相關。
那些正在流通並從中退出的人
退休商業包括所有符合人民需要的商品,因此不能私有化。 這些都是相同的寺廟,道路和堤防,埋葬死者骨灰的場所,以及一般的物體(空氣,海洋,河流)。 因此,羅馬法中關於沒有退出流通的財產的財產權(包括商業)包括了大量最多樣化的事物。
Manzipiruemye和非託管
意大利土地,附屬於他們的奴隸,某些類別的建築物和工作牛被稱為辭職對象(res mancipi)。 所有這一切只能通過動員來轉移。 所有這些土地實際上只屬於國家。 因此,實際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只是通過繼承轉讓“他們”地塊的可能性。
無論公民出租的貴族和來源如何,這些 類別的土地 可以隨時從他們那裡撤出。 這些領域包括:
- 。。 地球“obrochnogo”類型。 我們出租給公民。 初始期限為五年,但實際上租賃是無限制的。 沒有特殊的法律事件和障礙,他們可以繼承下去。
- Ager privates vestigalisque。 這是國家或社區可以向私人出售的土地。 具體來說,買方沒有成為土地本身的所有者,但只有權利使用它(但可以通過繼承轉讓)。 此外,業主被要求支付一定的租金用於分配。 這種形式的土地利用是有趣的,因為它可以被看作是公共土地利用和真正的私有財產之間的一個過渡階段。
其他類別的土地包括產權的概念? 現在我們將分別看每個類別。
阿格爾quaestorius
一般來說,這種土地所有權完全類似於前者:買方有權擁有土地,他不得不支付租金。 其特點是國家可以隨時解釋理由,終止交易,要求退還臨時使用的土地。 所有這些關係都是羅馬法律的地役權(使用他人財產時的所有權)。
阿格利佔領者
無論如何,羅馬的歷史知道很多緝獲事實,之後只有在官方自己和他所有的繼承人去世後,土地才能重新回到國家的實際所有權。
Adsignatio
在私有製中,有時完全相同的平方分配土地被轉讓。 這是一種“六公頃”的羅馬。子。 場地分佈質樸,氣氛肅穆。 像Ager colonicus的財產。 它也是意大利的土地,但位於意大利以外。 發給具 有繼承權 的殖民者 。 一般來說,在一段時期內, 租金 是有限的。
Ager locatus ex lege censoria
這些“改進規劃”的地塊是在競爭的基礎上完全分配的。 簡單地說,他們收到了最有利可圖的人,在國庫中賺了最多的錢。
重要! 這次收購的程序是非常複雜的法律慣例,需要五名證人執行(這規定了羅馬法律中的勞動)。 如果在這個過程中至少有一個錯誤被允許,即使在口語中,整個交易被自動認定為無效。 所有其他事項屬於非候選人的類別。
差異化和非管理的東西如何不同?
他們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他們被疏遠的方式。 非規定項目通過非常簡單的程序 - 傳統轉移。 第二類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業務(正如我們剛剛提到的)。 由於重要的產品涉及到資產是manzipiruemym,所以不值得考慮這一點是羅馬立法者的空虛。 因此,羅馬法在這一領域的概念是明確的。
國家對通過一切可行手段維護他們的權利非常感興趣。 正是引入了複雜的儀式,目的是防止隨機人員進入其土地使用者的類別。 應該記住,這樣的動員只有在羅馬是共和國之前才被保留下來。 向帝國的過渡迅速消除了這些公共土地管理的倖存者。 那時候,羅馬法的所有權變得簡單得多。
簡單而復雜的事情
- 由許多較小的事物組成的所有復合對象彼此相關。 這些可能包括船隻或房屋。
- 財產由許多無關但由共同目標組合而成的東西。 這些肉體權利的對象可以以一群牛的形式表現。
可移動和不動產
可移動財產是可以改變其在太空中的位置的一切。 這些物體可以獨立地移動(牛,奴隸),並通過其他力量(器具,衣服)在空間中的運動。
因此,房地產屬於一切不能改變其在空間上的地位,而不保留其整體結構。 對於這一類,羅馬法中的佔有包括地塊,底土,所有建築物。 與目前的立法不同,當時幾乎相同的規範和立法行為都適用於這兩個類別,所以這一切都是切實可行的,旨在便於使用。
此外,在羅馬,房地產類別自動等於租客在業主擁有的土地上創造的一切。 所有這些財產成為該網站的組成部分,並根據其法律地位等同於此。
與房地產的關係
然而,房地產被認為是一個更複雜的類別。 羅馬人對這種財產的法律地位的變化非常謹慎。 因此,一年後才允許擁有動產,這一期間的不動產增加了一半。 應該指出的是,已經在原則的時代,單獨列出了羅馬法的單獨制度,從而規範了這一領域的關係。
通用和單獨定義的東西
所有屬於通用事物的東西,只能屬於家庭,沒有自己的個性。 當然,這個類別有一些不確定性,因此羅馬律師很快就建立了一個簡單的規則:如果一個度量(體積,重量)可以適用於一件事物,那麼這屬於該氏族。 隨著這種財產的損失,它總是可以被類似的替代。
因此,完全相反的是單獨確定的東西。 這個財產 在本質上被認為是獨一無二的,它不能被類似的東西所取代。 此外,這樣的事情可以很容易地與類似的事物的數量(單獨的花瓶)區別開來。 如果單獨確定的財產被摧毀,則其所有權合同自動終止,因為債務人仍然無法提供類似的東西。
消費和未使用的財產
所有類別屬於消費類別,當所有類別被轉移到另一個人時都被業主丟失。 這個類別可以包括食物和金錢。 對於後者,付款人的所有者失去了資金。
因此,未使用的物品已經磨損或不立即丟失,但經過一段時間。
次要和主要財產
主要財產得到承認,其中有其他法律依據。 因此,二次財產被認為是間接財產,在某種程度上取決於主要事項。 附帶財產分為以下幾類:
- 部分財產。
- 某種個性
- 水果。
那些不能與之分離的東西的那些部分不失功能,羅馬法的規定就不承認所有權的對象。 否則,在這方面可以考慮(屋頂材料在與房屋分離時保持其功能)。 關於這一法律領域的一些混亂,羅馬人列出了將某一部分附加到整個對象的特殊條件。
將零件附加到整個對象的後果
那麼,如果在加入期間,一部分變得無用,或獲得了新的財產,或者與另一個對像不可分割,那麼這個主體就失去了所有權。 但併購後兩者保持不變,附屬部分可以與其他資產分開,可以撤回,並恢復合法。 無論如何,在這種情況下保護財產權的方式包括對法庭的簡單上訴。
配件和水果
水果是從它可以產生的財產(皮膚,羊毛,水果)獲得的對象。 因此,這些水果等於一個人從銷售中收到的收入。 如同會籍一樣,他們受到與主要事項相關的所有合法權利的約束。 因此,順便說一下,諺語也說:“歸屬的命運取決於事情。”
什麼是果實的東西,將果實分為類型
所有的果實屬性(res fructiferae)的特點是它可以承擔一些水果,由於自己的,有機的活動,並由於人力勞動的結果。 對他們來說,可以應用“財產”和其他所有權的概念來管理其營業額。 正如我們已經註意到的,所有在房東土地上收到的東西都被自動視為他的房地產,並且他有權要求自己的房屋出售。
由於所有這些過程而獲得的果實本身分為兩大類。
民法的果實(枸杞civiles)。 它是關於他們,我們剛才說的,他們是不同類型的物業交易的結果。 現代意義上是從同一塊土地的經營取得的所得。 這個利潤可能是一個常數,但賽季(收穫和其隨後的執行),以及短期的,它發生時一次性銷售的結果子的事情。
天然水果(枳殼naturales)。 他們通過工作人員和一些促成因素的組合獲得。 也分為兩類:
- 它已經連接到它們起源(水紅決案件)的東西水果。
- 該物業,這已經從她(枳殼separati)分離。
- 私有化有人果實(枸杞percepti)。
- 該物業,其已被處理(枳殼consumpti)。
- 這些水果已經做好充分的準備,但是這是需要收集(枳殼perci piendi)。
如果由於某種原因,業主需要返回自己的座果的事情,所有的水果必須與它一起返回。 然而,這並不適用於那些財產一直在使用某種方式的情況。
包東西和財產不受營業額
市面上流通的對象(RES在COMMERCIO) - 它是一個可以參加多種個人(交換,購買和銷售)之間的交易的性質。 因此,所有的,因為在這個過程中它的自然屬性的東西都沒有資格,不能交換的性質。 這些項目無法參與交流,但認識正確的對象。
此外,民間羅馬法意味著對象的存在,這可能給一些水果,但本來屬於公民的所有類別。 此類別包括:
- 空氣。
- 河(即,自來水)。
- 海洋與所有的水果,它們中的哪可以得到。
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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