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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各類土地權利

土地是房地產,以及所有權和控制權規定在民事法律關係中進行票據,特別是民法典。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著眼於概念,類型的土地權利,以及這些權利的起源和終結。

對土地權利的實質

根據民法,土地所有權的性質由三部分組成,又稱能力,即佔有,支配,使用確定。

土地佔有是其物理屬於業主。 然而,擁有土地資源可能不是文件,確認法律權威在此基礎上的主人。 各類土地權利要求它的使用,即利用其有利的屬性(例如:土地處理成長就可以了作物)。

通常情況下,擁有和使用被認為是同一個動作,但事實卻並非如此。 有時車主不使用自己的財產,但不轉移所有權轉讓給他人。 例如:森林法是林地的主人,但他們不使用它們,而只是保護他們免受非法干擾和控制其他森林用戶的活動。

產權轉讓

根據俄羅斯現行法律,在土地資源的形式,房地產收購兩種方式是可行的,它:

  1. 私有化。
  2. 民法法。

私有化方法結合類型的公民在情況下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 私人或法人從國家儲備用地用於個人配置,使用和持有獲得。
  • 農業合作社的成員,集體農莊超出其組成,並採取以土地形式的份額。

1990年在俄羅斯通過土地改革後,公民可以獲取土地資源從備用資源形成的再分配資金的所有權。 資金重新分配的結構,包括儲備土地,以及那些誰被視為未充分利用國有和集體農場。 對於基金的形成符合地方當局和,實踐表明,在土地儲備的質量是不是在該地區最好的。

民法方法包括出售所有權的轉移,導致一人或實體饋贈,繼承轉讓和其他法定行為的事蹟獲得由民法規定登記手段的土地所有權。

終止所有權

土地所有權的終止可以按照法律的手段來進行:

  • 最常用的方法 - 民事行為。 它可以導致業主將失去擁有的權力的商業交易。 通常,土地所有權終止捐款,以及在交流。 然而,在主人的交換的情況下丟失的一塊土地的所有權,並成為其他。
  • 所有權的放棄。 在這種情況下,因為它不會被其他人收購權的終止被推遲,只要。
  • 土地贖回供公眾使用。
  • 物業為業主的義務服用。 例如:信用擔保機構(土地)所有者截至上不履行義務而導致的恢復。

土地所有者的職責

俄羅斯聯邦現行立法不僅描述的類型和土地使用權的形式,而且這些權力的擁有者的責任。 由於土地,除個人財產的對象和區域乃至國家的生態系統甚至一部分,則土地所有者也為它的使用有一定的責任。 首先,不管是什麼類型的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者,土地法規定,業主不違反其他土地使用者的權利。

主要是,業主的義務是符合關於使用不動產根據其預期目的的所有既定的規範。 例如,如果土地被收購的建設,業主有義務開展符合消防,城市發展和建築標準建設工作。

如果我們談論的佔用農用地的,土地所有者必須處理掉,以免類似的相鄰區域的公民,其中也有某些類型的土地權利的活動干擾。 土地在同一時間應該用於其預期目的。 在這方面,現行法律關係確定了以下違規行為:不恰當地使用本網站及其堵塞和土壤栽培方式,導致減少和它的有益特性的惡化,以及開展強制性措施,以提高農田拒絕。

此外,各類農業部門的土地使用權責成其所有者或承租人符合環保原則,不會損害該地區的生態狀況。 額外的義務出現的特殊用途領域,如自然保護區,水療中心和健身區業主。

土地所有製形式

根據目前的俄羅斯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形式分為三組:

  • 私有製包括法人和公民的土地權利。
  • 國家所有權包括由國家或其代理人所擁有的土地的權利。 這種處置的所有製形式,聯邦當局或形成各共和國和聯邦的自治實體機構的。
  • 市政所有權由地方政府控制。

現有各類土地權利在俄羅斯聯邦

土地所有權的權力也有幾個品種。 類型和土地使用權的形式,以及它們的內容是在當前立法清晰可見,票據,如2001年的土地法,修訂,憲法,聯邦法律№101-FZ。 產權分類具有層次結構,可分為兩類:真正的權利和責任。

A組的產權構成直接所有權和其他類型的土地使用權(可繼承的財產為生命,永遠永遠擁有,他人財產的佔有有限的)。 其他物權也允許持有者處置在目標值土地,但與業主現場的自由裁量權。 義務種土地權租賃和有償使用。 讓我們分別考慮每種類型的。

土地所有權

完全所有權授權的職權佔有,支配和使用的不動產所有者。 該法的主體 - 個人和法人實體。 對象 - 土地,擁有和管理的主體使用的財產。 土地所有者有權使用屬於它的預期目的的領土,以及所有高於和地球的表面之下,除非涉及利用土壤和空氣空間的秩序法律另有規定的權力。

一生繼承佔有權

蘇聯的崩潰,以補償的土地產權形式和類型的土地所有權領域缺乏私營部門後,由一生繼承土地所有權制度的補充。 隨著時間的推移,與私營部門的擴張和進入地塊的轉讓聯邦土地法典武力公民終身所有權的基礎上被廢除了。 儘管如此,領土的所有權,並已轉移到改革土地法的瞬間被保留。 在這種情況下,誰在那裡支配生活的各個繼承不動產,可以在屬性輸入。

永久所有權的永久使用權

蘇聯解體後的土地法的另一個機構是永久使用國土資源的權利。 這項權利也提供了私營部門的擴張,但相對於法人。 目前,這種權利是部分取消,而是縮小了法律實體的圈子。 如果蘇聯解體後的土地被傳遞到永久聲稱所有法人,但現在在候選人右邊的圓縮小到公共實體(州,市組織,當地的隨意性,國有事業單位)。 其他組織被剝奪了這一權利,其中,但是,並不妨礙他們對於土地問題的租金。

右的利用有限的他人財產

地役權的各類土地權利在性質上更具體,在處置境外地區的有限權利表達。 有些情況下,主人的需求土地的所有者身體不使用的情節鄰域部分不能得到解決的情況下。 舉例:通過附近的外國領土,安裝通信線路,包括電力,煤氣管道,灌溉系統出行。

在這種情況下,網站所有者可以進入與收費權chastbyu利用其領土(地役權)的鄰居的協議。 如果沒有約定,業主有權向法院提交了訴訟,要求他奴役的權利。 此外,利用有限的鄰近土地的權利,申請人可能不是永久使用或家庭生活繼承土地的權利人。 背負的土地地役權人的終止在下降或奴役的條件履行不當的情況下,索賠權。

租情節

土地利用,並從中獲得益處沒有被它們的主人,也可以通過租賃。 要做到這一點,房東與租客之間是固定期限的合同,根據該承租人有利用該土地的現金,一定合同金額的條件規定條件的權利。

土地,租金,承租人不僅要用於其他用途,而且還使用租賃權合同的期限為授權資本,存款貢獻或分享的貢獻,以及他們轉移給第三方的權利。 犯這種行為,如果這不是違背了協議,土地所有者的附加同意不是必需的,剛好夠一個書面通知。 在這種情況下,房東在租約終止法院只有在嚴重違反合同的情況下,要求的權利。 完成後或租用的土地權終止全額返還給出租人。

以有償使用的土地使用權

在俄羅斯聯邦的土地權利種類包括所謂的有償使用土地的權利。 這種權利的持有人必須使用它在一定時間內提供的其他土地用途和狀況令人滿意返回的土地所有者。 此項權利的對象可能是國家和市級土地,收件人只能是國家機關和地方當局,以及市政和公共機構。 這種權利的有效期 - 1年。

對象權限 為無償使用土地 也可以是可以通過其他個人和組織轉讓使用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土地。 的合同或員工的終身規定的義務有效性(在服務人員的情況下,把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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