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 銀行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美聯儲),成立於1913年,處於偵聽狀態和獨立的金融機構不同尋常的關聯。
由於在控制中心的銀行系統 銀行業務 在美國,它主要是創建在20世紀初的一系列銀行恐慌的反應,特別是在1907年的嚴重危機。 隨著時間的推移,它擴大的作用和責任,該結構發生了變化。 有些事件,特別是 在大蕭條時期, 都導致了她內心的變化的因素。
美聯儲歷史上在金融和信貸機構的起源,自18世紀後期組織履行 中央銀行職能。 這一憲法金標準,第一次和第二次美國銀行不論財政部,國家銀行系統,清算所協會,國家儲備協會。 銀行在美國是不容易的,或者說,不可靠的。 第一和第二銀行是美國財政部的官方代表,製造和維護法定貨幣。 所有其他結構是任何政府的控制下,或由第三方。 每家銀行發行自己的鈔票。 公共和私營機構相互競爭。 誰周遊全國的人,不知道它們究竟能有多少錢,從任何一家銀行得到的,是在一個特定的區域。 隨著人口增長,銀行更大的經濟活動和類型的資金變得更加混亂,威脅整個 金融體系。
186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國家銀行,國家銀行第一定律提供控制系統,已經為儲備和商業做法比國有銀行更高的標準。 該法規定的性能標準,根據他們被很多外資銀行可如何處置決定,他們應該如何管理貸款。 此外,政府注意到法律規定的百分之十的稅,從而有效地從循環消除了非聯邦貨幣。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如美國聯邦儲備法案,該法案生效於1913年12月合約,必須比作為銀行恐慌的響應以外的目的闡述。 其中的關鍵是:確保穩定的貨幣,和溫和的長期 利率, 在美國在銀行業務建立有效的控制。 術語“聯邦”是指法律是全國各地的應用,“儲備”強調,新機構作為儲備持有人的作用。 美國的中央銀行,美聯儲執行根據總統批准的法律功能 伍德羅·威爾遜, 是授權發行紙幣美聯儲和聯邦儲備銀行作為法定貨幣的身體。 任何銀行,它使用了“國家”一詞應該是美聯儲的成員。
美聯儲的結構包括理事會理事用頭和他的副手,誰當選美國總統,並確認由參議院,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12個地區聯邦儲備銀行,眾多的私人銀行,各種顧問委員會。 因此,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 它包括私人和公共的組件。 它的目的是服務於公共和私人組織的利益。 央行的系統被認為是一個獨特的結構。
理事會監測12個聯邦儲備銀行的銀行的活動外,一些金融信貸和消費者諮詢委員會和數以千計的(美聯儲官員)。 它建立儲備所有銀行的最低限制,換句話說,它決定了銀行可能多少資金有一個“動手”。 美聯儲被認為是一個獨立的中央銀行的結構,因為它的政策不應該由總統或任何其他行政或立法部門批准。 儘管政府即通過任命,並在系統中設置工資更高級別的工作人員提供了美聯儲一些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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