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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可以懷孕做超聲檢查

準父母們往往擔心你多久可以懷孕期間做超聲檢查。 儘管這一研究方法是安全的,嬰兒和母親不引起任何不適,人們認為過於頻繁(不適用症)超聲波不應該做的,因為它的影響還沒有完全調查的孩子。

典型地,超聲懷孕期間施用3次:11-12,18-22和33-35週。 但是,如果出現錯誤,量推薦超聲可能增加。 例如,如果嬰兒被診斷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母親被分配特定藥物和治療的另外的超聲(有時超過一個)允許評估胎兒生長和治療的有效性的動力學過程中進行。

有些準媽媽,不知道多久,你可以從調查做超聲檢查,一般垃圾。 一些激勵其拒絕美國在其對孩子的影響尚不完全清楚的,別人說,即使寶寶出現病變, 終止妊娠 ,他們不會。 但短暫暴露於超聲波是不危險的麵包屑,但未能檢測到某些問題可能對他的健康造成嚴重威脅。 更是因為大多數可以通過超聲檢測的問題,並不是終止妊娠的一個原因。 許多國家成功地處理(同一個發育延遲或 胎盤的故障), 則需要密切觀察,而有些則需要一些勞動力管理技術(有時在一個專門的醫院,這對誰是天生的某些問題照顧孩子的必要設施)。

許多準父母希望其誕生之前,找出自己的寶寶的性別,因此請醫生多久你能為這個目的做超聲檢查。 應當指出的是,嬰兒的性別超聲過程中的決心-本身並不是目的,而是“好花紅”,它可以在有利的情況下可以得到(如矮小的人關閉 因果地方 鋼筆或不會走回頭路)。 因此,為了使更多的超聲波來判斷寶寶的性別,這是沒有必要的。

很多時候,第一超聲不在11-12週的時期,但要早得多。 事實上,它是在超聲的幫助下可以在最早的時間來建立懷孕的事實,以檢查胚胎是否有貼,它是必要的(即,排除宮外孕的可能性)。 在如此小的方面沒有其他診斷方法無法設置。 因此,如果孕婦有任何投訴,下腹痛,隔離 - 這是超聲波的直接指示。 在懷孕初期多久可以做彩超? 作為一項規則,失踪一次,但有疑問時,醫生可能會開一些額外的研究,其中檢查是否在子宮內的胚胎,出現他的心臟是固定的,無論其大小真正的懷孕。

超聲,這是在標準的11-12週進行,允許明確確認懷孕,看到寶寶是如何發展的未來,並建立不存在嚴重病變。 此外,在此期間,醫生會檢查是否某些症狀可能預示唐氏綜合症的麵包屑。

當進行第二超聲波? 標準檢查任期為18-22週,但很多醫生堅持認為,一個孕婦把他帶到了20週。 這是由於醫學指徵的存在是由於這樣的事實,在檢測上這個詞的任何異常的情況下,仍然有機會終止妊娠。 在另一方面,在22-24週的胎兒(例如,心臟)的某些器官和系統的,你可以看到更好。 因此,如果第二個標準篩選醫生警告的東西,他很可能在幾個星期後提供重複審查程序。

第三超聲通常在33-35週給予再次檢查器官和系統的嬰兒,檢查胎盤和臍帶(長度與“糾纏”的程度)的條件,以及評估孩子的大小。

出生前是否超聲? 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妊娠期的特點。 如果在以前的研究報告糾纏臍帶先露異常,如果有懷疑,孩子太大,如果最後一個母親接受了對子宮的一些手術,如超聲將幫助醫生評估所有存在的風險,並制定出正確的戰略交付。 同時出生前超聲檢查的情況下,做我的母親坐在“perenashivaet”寶貝,當是 懷孕期間 經過40週,以了解是否引產,你可以再等一會兒。 如果第三超聲一切都很好,和那個女人去勞動(有開口)已經在醫院,再追加產前超聲往往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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