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法
俄羅斯聯邦與意見的刑法典第143條
在俄羅斯,有安全法規。 並觀看了員工的安全有一定的公民。 事實上,不加 - 這是一種犯罪行為,而犯罪性質。 對於假設以某種方式進行處罰。 這是什麼? 這將表明刑法的第143條。 它著眼於各種不遵守勞工標準和相應的處罰的。 當然,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具體情況。 這就是為什麼有提到了一些犯罪的細微差別。 因此,它依賴於這個違規?
錢
如果勞動保護的侵犯是委託該責任人,根據過失致人損害公民的生命和健康的承諾,也不會太嚴厲的懲罰。 根據刑法的第143條規定通過規範,違者可被判處罰款。 這不是最嚴重的,但它是一種常見的措施。
其優點是高達400萬盧布。 確切的金額將由法院考慮到犯罪的所有功能後徵收。 作為被告,而不是一個固定的刑罰,1。5年撤出的收入。
違規和勞動
在這個可能的措施還沒有結束。 問題是,它是罕見的犯罪行為都伴隨著就好了。 他們往往涉及多個懲罰 - 司法部門的選擇。 和勞工保護要求違規也不例外。
這是什麼意思? 刑法第143條指出,當因疏忽嚴重危害作為社會勞動的不遵守保護工作應該目的的結果應用到人類的健康。 也就是說,強制糾正,強迫勞動。
他們有不同的持續時間。 此外,他的判決的確切時間將被直接安裝到法院。 但是,僅須在文章中闡述的限制。 所需工作240小時(至少180),更正 - 24個月,可以持續盡可能多地強制1年。 它是提供了當下這些規則。 只有刑法典第143條不僅包含有關這些措施的信息。
自由
在整個刑法最嚴厲的懲罰被認為是對人的自由的攻擊。 被逮捕,監禁或:它可以以各種形式來表達緩刑。 此外,很多人都不敢監獄。 這是一個巨大的動力,人口的“教育”。
因此,對於違反有關安全標準中規定的監禁。 更具體地講,自由的剝奪。 它可以持續長達12個月。 只有文章還指出,在某些情況下(準確的說,在司法自由裁量權),以進一步監禁予以刑事處罰的另一項措施。
即,右側的剝奪練習特定類型的活動和對某些操作位置的限制。 通常情況下,最大本補充持續時間長達1年。 僅此而已。 不是太嚇人了,但就業會出現一些問題。
一個人的死亡
刑法第143條(部分2)是指退團違反勞動保護措施的可能處罰。 但是,只有在情況下疏忽導致一人死亡。
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兩種措施:強制勞動和監禁。 和社會活動實踐中任命的很少。 它可以持續最多4年。
但監獄被認為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這是刑事罪行最嚴重的處罰。 更是這樣一個無辜的人死亡。 監禁,根據法律,對勞動保護的侵犯,其次是一個人的死亡是規定48個月 作為額外的安全措施 - 忌諱在特定的位置,並在3年的一些具體領域開展工作。
大量死亡
特別感興趣的是根據刑法N3的第143條的句子。 問題是,在違反保護就業,從而享有疏忽幾人死亡的處罰規定,這部分。
如何在這種情況下? 在這種情況下,它把完全一樣的處罰,前一種情況。 也就是說,強制勞動和監禁。 作為獎勵監獄 - 在某些地區活動的禁令。 只有增加刑期幾年。
因此,例如,工作和監禁能夠達到最大的5年。 一個禁忌,如果有的話,限制在勞動力市場上只有36個月的罪犯。 這似乎不是太嚴重的處罰。 特別是強迫勞動。 只有真正違反勞動保護,以及因該行為的集體死亡被分配監禁。
評論
以上是對刑法第143條。 司法實踐中是沒有考慮到的意見,簡直不可思議。 畢竟,他們揭示了犯罪的諸多方面。 例如,什麼是違反安全標準的意思。
對於這樣的要求,包括在就業領域,這是在聯邦法律和該國其他規範性法律行為規定的國家標準。 犯罪的危險是違反憲法的。 即,其第37條(2份)。 此外,它是符合勞動法的障礙。 更具體地說,就是要確保員工的生命健康安全(第210條LC)。
但是你要注意的另一個特點。 對刑法第143條註釋表明 行為人 是特別的。 也就是說,一個特定的人,這是監督遵守,因為他的官方立場的安全標準。 它也可以包括:經理及其助理,工程師(上圖),該組織的主要專家。 他們屬於文章的影響下,如果他們不採取正確稱為違反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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